【馮氏錦囊秘錄女科精要卷十七子喑】
子喑
經云:婦人重生九月而喑者,胞之絡脈絕也,無治,當十月復。
謂人之受孕,一月肝經養胎,二月膽經養胎,三月心經養胎,四月小腸經養胎,五月脾經養胎,六月胃經養胎,七月肺經養胎,八月大腸經養胎,九月腎經養胎,十月膀胱經養胎。
先陰經而後陽經,始於木終於水,以五行之相生言也。
然以理推之,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,無日、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,必無分經養胎之理。
今曰九月而喑,時至九月,兒體已長,胞宮之絡脈系於腎經者,阻絕不通,故間有之。
蓋腎經之脈上系舌本,脈道阻絕,則不能言,故十月分娩後而能言,不必加治,治之當補心腎。
喑謂有言而無聲,故經曰不能言,不能非絕然不語之謂。
凡音出於喉嚨,發於舌本,因胎氣肥大,阻腎上行之經。
腎脈入肺,循喉嚨,系舌本。
喉者,肺之部,肺主聲音。
其人竊竊私語,心雖有言,而人不能聽,故曰喑。
肺腎子母之臟,故云不必治。
若大全解作不語,則為心病,以心主發聲也,與子喑了不相干,若張子和有降心火之說,馬玄台有補心腎之言。
如果腎之脈絡絕,則其病不治,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。
故經云:胞之絡脈絕。
此絕字當作阻字解也。
引用http://jicheng.sabi.tw/jcw/book/%E9%A6%AE%E6%B0%8F%E9%8C%A6%E5%9B%8A%E7%A7%98%E9%8C%84/25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clients.wsky.ink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