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韓非子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07
標題: 【韓非子】

韓非子

 

《韓非子》•二十卷(內府藏本) 周韓非撰。

 

《漢書•藝文志》載《韓子》五十五篇,張守節《史記正義》引阮孝緒《七錄》載《韓子》二十卷,篇數、卷數皆與今本相符。
 

惟王應麟《漢•藝文志考》作五十六篇,殆傳寫字誤也。
 

其注不知何人作。
 

考元至元三年何犿本,稱舊有李瓚注,鄙陋無取,盡為削去云云。
 

則注者當為李瓚。
 

然瓚為何代人,犿未之言。
 

王應麟《玉海》已稱《韓子注》不知誰作,諸書亦別無李瓚注《韓子》之文,不知犿何所據也。
 

犿本僅五十三篇,其序稱內佚奸劫一篇,說林下一篇,及內儲說下、六微內似煩以下數章。
 

明萬曆十年趙用賢購得宋槧,與犿本相校,始知舊本六微篇之末尚有二十八條,不止犿所雲數章說林下篇之首尚有伯樂教二人相踶馬等十六章,諸本佚脫其文,以說林上篇田伯鼎好士章逕接此篇。
 

蟲有蚘章和氏篇之末自和雖獻璞而未美,未為王之害也,以下脫三百九十六字。
 

奸劫篇之首,自我以清廉事上,以上脫四百六十字。
 

其脫葉適在兩篇之間,故其次篇標題與文俱佚。
 

傳寫者各誤以下篇之半連於上篇,遂求其下篇而不得,其實未嘗全佚也。
 

今世所傳,又有明周孔教所刊大字本,極為清楷。
 

其序不著年月,未知在用賢本前後。
 

考孔教舉進士在用賢後十年,疑所見亦宋槧本。
 

故其文均與用賢本同,無所佚闕。
 

今即據以繕錄,而校以用賢之本。
 

考《史記》非本傳,稱非見韓削弱,數以書諫韓王,韓王不能用。
 

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,觀往者得失之變,故作孤憤、五蠹、內外儲說、說林、說難十餘萬言。
 

又雲,人或傳其書至秦,秦王見其孤憤、五蠹之書。
 

則非之著書,當在未入秦前。
 

《史記》自敍所謂韓非囚秦,說難、孤憤者,乃史家駁文,不足為據。
 

今書冠以初見秦,次以存韓,皆入秦後事,雖似與《史記》自敍相符,然傳稱韓王遣非使秦,秦王悅之,未信用。
 

李斯、姚賈害之,下吏治非。
 

李斯使人遺之藥,使自殺。
 

計其間未必有暇著書。
 

且存韓一篇,終以李斯駁非之議,及斯上韓王書。
 

其事與文,皆為未畢。
 

疑非所著書本各自為篇,非歿之後,其徒收拾編次,以成一帙。
 

故在韓在秦之作,均為收錄,並其私記未完之稿亦收入書中。
 

名為非撰,實非非所手定也。
 

以其本出於非,故仍題非名,以著於錄焉。
 

引用:http://www.ourartnet.com/Sikuquanshu/Ziku/Fa_jia/Fajia_004/Fajia_004.asp

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09

初見秦第一

 

臣聞:不知而言,不智;

知而不言,不忠。

 

爲人臣不忠,當死;

言而不當,亦當死。

 

雖然,臣願悉言所聞,唯大王裁其罪。

 

臣聞:天下陰燕陽魏,連荊固齊,收韓而成從,將西面以與強秦爲難。

 

臣竊笑之!

世有三亡,而天下得之,其此之謂乎!

臣聞之曰:以亂攻治者亡,以邪攻正者亡,以逆攻順者亡。

 

今天下之府庫不盈,囷倉空虛,悉其士民,張軍數十百萬,其頓首戴羽爲將軍,斷死於前不至千人,皆以言死。

 

白刃在前,斧鑕在後,而卻走不能死也。

 

非其士民不能死也,上不能故也。

 

言賞則不與,言罰則不行,賞罰不信,故士民不死也。

 

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,有功無功相事也。

 

出其父母懷衽之中,生未嘗見寇耳。

 

聞戰,頓足徒裼,犯白刃,蹈爐炭,斷死於前者皆是也。

 

夫斷死與斷生者不同,而民爲之者,是貴奮死也。

 

夫一人奮死可以對十,十可以對百,百可以對千,千可以對萬,萬可以克天下矣。

 

今秦地折長補短,方數千裏,名師數十百萬。

 

秦之號令賞罰,地形利害,天下莫若也。

 

以此與天下,天下不足兼而有也。

 

是故秦戰未嘗不克,攻未嘗不取,所當未嘗不破,開地數千裏,此其大功也。

 

然而兵甲頓,士民病,蓄積索,田疇荒,囷倉虛,四鄰諸候不服,霸王之名不成。

 

此無異故,其謀臣皆不盡其忠也。

 

臣敢言之:往者齊南破荊,東破宋,西服秦,北破燕,中使韓、魏,土地廣而兵強,戰克攻取,詔令天下。

 

齊之清濟蜀河,足以爲限;長城巨防,足以爲塞。

 

齊,五戰之國也,一戰不克而無齊。

 

由此觀之,夫戰者,萬乘之存亡也。

 

且臣聞之曰:削株無遺根,無與禍鄰,禍乃不存。

 

秦與荊人戰,大破荊,襲郢,取洞庭、五湖、江南。

 

荊王君臣亡走,東服於陳。

 

當此時也,隨荊以兵,則荊可舉;

荊可舉,則其民足貪也,地足利也,東以弱齊、燕,中以淩三晉。

 

然則是一舉而霸王之名可成也,四鄰諸候可朝也;

而謀臣不爲,引軍而退,複與荊人爲和。

 

令型人得收亡國,聚散民,立社稷主,置宗廟;令率天下西面以與秦爲難。

 

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。

 

天下又比周而軍華下,大王以詔破之,兵至梁郭下。

 

圍梁數旬,則梁可拔;

拔梁,則魏可舉;

舉魏,則荊、趙之意絕;

荊、趙之意絕,則趙危;

危而荊狐疑;

東以弱齊、燕,中以淩三晉。

 

然則是一舉而霸王之名可成也,四鄰諸候可朝也;

而謀臣不爲,引軍而退,複與魏氏爲和。

 

令魏氏反收亡國,聚散民,立社稷主,置宗廟;

令率天下西面以與秦爲難。

 

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二矣。

 

前者穰候之治秦也,用一國之兵而欲以成兩國之功,是故兵終身暴露於外,士民疲病于內,霸王之名不成。

 

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三矣。

 

趙氏,中央之國也,難民所居也,其民輕而難用也。

 

號令不治,賞罰不信,地形不便,下不能盡其民力。

 

彼固亡國之形也,而不憂民萌,悉其士民軍于長平之下,以爭韓上黨。

 

大王以詔破之,拔武安。

 

當是時也,趙氏上下不相親也,貴賤不相信也。

 

然則邯鄲不守。

 

拔邯鄲,筦山東河間,引軍而去,西攻修武,逾是羊腸,降上黨。

 

代四十六縣,上黨七十縣,不用一領甲,不苦一士民,此皆秦有也。

 

代、上黨不戰而畢爲秦矣,東陽、河外不戰而畢反爲齊矣,中山、呼沲以北不戰而畢爲燕矣。

 

然則是趙舉,趙舉則韓亡,韓亡則荊,魏不能獨立,荊、魏不能獨立,則是一舉而壞韓蠹魏拔荊,東以弱齊弱燕,決白馬之口以沃魏氏,是一舉而三晉亡,從者敗也。

 

大王垂拱以須之,天下編隨而服矣。

 

霸王之名成。

 

而謀臣不爲,引軍而退,複與趙氏爲和。

 

夫以大王之明,秦兵之強,棄霸王之業,地曾不可得,乃取欺於亡國,是謀臣之拙也。

 

且夫趙當亡而不亡,秦當霸而不霸,天下固以量秦之謀臣一矣。

 

乃複悉士卒以攻邯鄲,不能拔也,棄甲兵弩,戰竦而卻,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。

 

軍乃引而退複,並于李下,大王又並軍而至,與戰不能克之也,又不能反,軍罷而去,天下固量秦力三矣。

 

內者量吾謀臣,外者極吾兵力。

 

由是觀之,臣以爲天下之從,幾不難矣。

 

內者,吾甲兵頓,士民病,蓄積索,田疇荒,囷倉虛。

 

外者,天下皆比意甚固。

 

願大王有以慮之也。

 

且臣聞之曰:戰戰栗栗,日慎一日,苟慎其道,天下可有。

 

何以知其然也?

 

昔者紂爲天子,將率天下甲兵百萬,左飲於淇溪,右飲於洹裕,淇水竭而洹水不流,以與周武王爲難。

 

武王將素甲三千,戰一日,而破紂之國,禽其身,據其地而有其民,天下莫傷。

 

知伯率三國之衆以攻趙襄主於晉陽,決水而灌之三月,城且拔矣,襄主鑽龜筮占兆,以視利害,何國可降。

 

乃使其臣張孟談,於是乃潛行而出,反知伯之約,得兩國之衆,以攻知伯,禽其身,以複襄主之初。

 

今秦地折長補短,方數千裏,名師數十百萬。

 

秦國之號令賞罰,地形利害,天下莫如也。

 

以此與天下,天下可兼而有也。

 

臣昧死願望見大王,言所以破天下之從,舉趙、亡韓,臣荊、魏,親齊、燕,以成霸王之名,朝四鄰諸候之道。

 

大王誠聽其說,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,趙不舉,韓不亡,荊、魏不臣,齊、燕不親,霸王之名不成,四鄰諸候不朝,大王斬臣以徇國,以爲王謀不忠者也。

 

│ 001 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0

存韓第二 】  

 

韓事秦三十餘年,出則爲扞蔽,入則爲席薦。

 

秦特出銳師取地而韓隨之,怨懸於天下,功歸于強秦。

 

且夫韓入貢職,與郡縣無異也。

 

今臣竊聞貴臣之計,舉兵將伐韓。

 

夫趙氏聚士卒,養從徒,欲贅天下之兵,明秦不弱,則諸候必滅宗廟,欲西面行其意,非一日之計也。

 

今釋趙之患,而壞內臣之韓,則天下明趙氏之計矣。

 

夫韓,小國也,而以應天下四擊,主辱臣苦,上下相與同優久矣。

 

修守備,戒強敵,有蓄積,築城池以守固。

 

今伐韓,未可一年而滅,拔一城而退,則權輕於天下,天下摧我兵矣。

 

韓叛,則魏應之,趙據齊以爲原,如此,則以韓、魏資趙假齊,以固其從,而以與爭強,趙之福而秦之禍也。

 

夫進而擊趙不能取,退而攻韓弗能拔,則陷銳文卒勤於野戰,負任之旅罷於內攻;

則合群苦弱以敵而共二萬乘,非所以亡趙之心也。

 

均如貴人之計,則秦必爲天下兵質矣。

 

陛下雖以金石相弊,則兼天下之日未也。

 

今賤臣之愚計:使人使荊,重幣用事之臣,明趙之所以欺秦者;

與魏質以安其心,從韓而伐趙,趙雖與齊爲一,不足患也。

 

二國事畢,則韓可以移書定也。

 

是我一舉二國有亡形,則荊、魏又必自服矣。

 

故曰;兵者,兇器也。

 

不可不審用也。

 

以秦與趙敵衡,加以齊,今又背韓,而未有以堅荊。

 

魏之心。

 

夫一戰而不勝,則禍構矣。

 

計者,所以定事也,不可不察也。

 

韓、秦強弱,在今年耳。

 

且趙與諸候陰謀久矣。

 

夫一動而弱於諸候,危事也;

爲計而使諸候有意我之心,至殆也;

見二疏,非所以強於諸候也。

 

臣竊願陛下之幸熟圖之!

攻伐而使從者間焉,不可悔也。

 

詔以韓客之所上書書言韓之未可舉,下臣斯。

 

臣斯甚以爲不然:秦之有韓,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。

 

虛處則驚,若居濕地,著而不去,以極走,則發矣。

 

夫韓雖臣于秦,未嘗不爲秦病,今若有卒報之事,韓不可信也。

 

秦與趙爲難,荊蘇使齊,未知何如。

 

以臣觀之,則齊、趙之交未必以荊蘇絕也;若不絕,是悉趙而應二萬乘也。

 

夫韓不服秦之義而服於強也,今專於齊,趙,則韓必爲腹心之病而發矣。

 

韓與荊有謀,諸候應之,則秦必複見崤塞之患。

 

非之來也,未必不以其能存韓也爲重於韓也。

 

辯說屬辭,飾非詐謀,以釣利於秦,而以韓利規陛下。

 

夫秦、韓之交親,則非重矣,此自便之計也。

 

臣視非之言,文其淫說靡辯,才甚,臣恐陛下淫非之辯而聽其盜心,因不詳察事情。

 

今以臣愚議:秦發兵而未名所伐,則韓之用事者以事秦爲計矣。

 

臣斯請往見韓王,使來入見;大王見,因內其身而勿遣,稍召其社稷之臣,以與韓人爲市,則韓可深割也。

 

因令象武發東郡之卒,閱兵於境上而未名所之,則齊人懼而從蘇之計,是我兵未出而勁韓以威擒,強齊以義從矣。

 

聞於諸候也,趙氏破膽,荊人狐疑,必有忠計。

 

荊人不動,魏不足患也,則諸候可蠶食而盡,趙氏可得與敵矣。

 

願陛下幸察愚臣之計,無忽。

 

李斯往詔韓王,未得見,因上書曰:昔秦、韓戮力一意以不相侵,天下莫敢犯,如此者數世矣。

 

前時五諸候嘗相與共伐韓,秦發兵以救之。

 

韓居中國,地不能滿千裏,而所以得與諸候班位於天下,君臣相保者,以世世相教事秦之力也。

 

先時五諸候共伐秦,韓反與諸候先爲雁行爲以向秦軍於關下矣。

 

諸候兵困力極,無祭奈何,諸候兵罷。

 

杜倉相秦,起兵發將以報天下之怨而先攻荊。

 

荊令尹患之,曰:'夫韓以秦爲不義,而與秦兄弟共苦下天。

 

已又背秦,先爲雁行以攻關。

 

韓則居中國,殿轉不可知。

 

'天下共割韓上地十城以謝秦,解其兵。

 

夫韓嘗一背秦而國迫地侵,兵弱至今,所以然者,聽奸臣之浮說,不權事實,故雖殺戮奸臣,不能使韓複強。

 

今趙欲聚兵士,卒以秦爲事,使人來借道,言欲伐秦,其勢必先韓而後秦。

 

且臣聞之:'脣亡,則齒寒。

 

'夫秦、韓不得無同憂,其形可見。

 

魏欲發兵以攻韓,秦使人將使者于韓。

 

今秦王使臣斯來而不得見,恐左右襲曩奸臣之計,使韓複有亡地之患。

 

臣斯不得見,請歸報,秦、韓之交必絕矣。

 

斯之來使,以奉秦王之歡心,願效便計,豈陛下所以逆賤臣者邪?

臣斯願得一見,前進道愚計,退就菹戮,願陛下有意焉。

 

今殺臣於韓,則大王不足以強,若有聽臣之計,則禍必構矣。

 

秦發兵不留行,而韓之社稷優矣。

 

臣斯暴身於韓之市,則雖欲察賤臣愚患之計,不可得已。

 

邊鄙殘,國固守,鼓鐸之聲於耳,而乃用臣斯之計,晚矣。

且夫韓之兵于天下可知也,今又背強秦。

 

夫棄城而敗軍,則反掖之寇必襲矣。

 

城盡則聚散,聚散則無軍矣。

 

城固守,則秦必須與兵而圍王一都,道不能,則難必謀,其勢不救,左右計之者不用,願陛下熟悉圖之。

 

若臣斯之所言有不應事實者,願大王幸使得畢辭於前,乃就吏誅不晚也。

 

秦王飲食不甘,遊觀不樂,意專在圖趙,使臣斯來言,順得身見,因急與陛下有計也。

 

今使臣不通,則韓之信未可知也,夫秦必釋趙之患而移兵於韓,願陛下幸複察圖之,而賜臣報決。

 

│ 002 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2

難言第三 】  

 

臣非非難言孔,所以難言者:

 

言順比滑澤,洋洋纚々然,則見以爲華而不實;

敦祗恭厚,鯁固慎完,則見以爲掘而不倫;

多言繁稱,連類比物,則見以爲虛而無用;

總微說約,徑省而不飾,則見以爲劌而不辯;

激急親近,探知人情,則見以爲譖爲不讓;

閎大廣博,妙遠不測,則見以爲誇而無用;

家計小談,以具數言,則見以爲陋;

言而近世,辭不悖逆,則見以爲貪生而諛上;

言而遠俗,詭躁人間,則見以爲誕;

捷敏辯給,繁于文采,則見以爲史;

殊釋文學,以質信言,則見以爲鄙;

時稱詩書,道法往古,則見以爲誦。

 

此臣非之所以難言而重患也。

 

故度量雖正,未必聽也;義理雖全,未必用也。

 

大王若以此不信,而小者以爲毀訾誹謗,大者患禍災害死亡及其身。

 

故子胥善謀而吳戮之,仲尼善說而匡圍之,管夷吾實賢而魯囚之。

 

故此三大夫豈不賢哉?

 

而三君不明也。

 

上古有湯,至聖也:

 

伊尹,至智也。

 

夫至智說至聖,然且七十說而不受,身執鼎俎爲包宰,昵近習親,而湯乃僅知其賢而用之。

 

故曰:以至智說至聖,未必至而見受,伊尹說湯是也;

以智說愚必不聽,文王說紂是也。

 

故文王說紂而紂囚之;

翼候炙;鬼候臘,比幹剖心;

梅伯酸;夷吾束縛;

而曹羈奔陳;

伯裏子道乞;

傳說轉鬻;

孫子臏腳于魏;

吳起收泣於岸門,痛西河之爲秦,卒枝解于楚;

公叔痤言國器反爲悖,公孫鞅奔秦;

關龍逢斬;萇弘分胣;

尹子罕於棘;

司馬子期死而浮于江;

田明辜射;

宓子賤、西門豹不鬥而死人手;

董安于死而陳於市;

宰予不免于田常;

範雎折協于魏。

 

此十數人者,皆世之仁賢忠良有道術之士也,不幸而遇悖亂暗惑之主而死。

 

然則雖賢聖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?

 

則愚者難說也,故君子難言也。

 

且至言忤於耳而倒於心,非賢聖莫能聽,願大王熟察之也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3

愛臣第四  

 

愛臣太親,必危其身;

人臣太貴,必易主位;

主妾無等,必危嫡子;

兄弟不服,必危社稷;

臣聞千乘之君無備,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,以徒其民而傾其國;

萬乘之君無備,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,以徒其威而傾其國。

 

是以奸臣蕃息,主道衰亡。

 

是故諸候之博大,天子之害也;

群臣之太富,君主之敗也。

 

將相之管主而隆家,此君人者所外也。

 

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,位之至尊也,主威之重,主勢之隆也。

 

此四美者,不求諸外,不請於人,議之而得之矣。

 

故曰:人主不能用其富,則終於外也。

 

此君人者之所識也。

 

昔者紂之亡,周之卑,皆從諸候之博大也;

晉也分也,齊之奪也,皆以群臣之太富也。

 

夫燕、宋之所以弑其君者,皆此類也。

 

故上比之殷周,中比之燕、宋,莫不從此術也。

 

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,盡之以法,質之以備。

 

故不赦死,不宥刑;

赦死宥刑,是謂威淫。

 

社稷將危,國家偏威。

 

是故大臣之祿雖大,不得藉威城市;

黨與雖衆,不得臣士卒。

 

故人臣處國無私朝,居軍無私交,其府軍不得私貸於家。

 

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。

 

是故不得四從,不載奇兵,非傳非遽,載奇兵革,罪死不赦。

 

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4

主道第五  

 

道者,萬物之始,是非之紀也。

 

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,治紀以知善敗之端。

 

故虛靜以待,令名自命也,令事自定也。

 

虛則知實之情,靜則知動者正。

 

有言者自爲名,有事者自爲形,形名參同,君乃無事焉,歸之其情。

 

故曰:君無見其所欲,君見其所欲,臣自將雕琢;

君無見其意,君見其意,臣將自表異。

 

故曰:去好去惡,臣乃見素;

去舊去智,臣乃自備。

 

故有智而不以慮,使萬物知其處;

有賢而不以行,觀臣下之所因;

有勇而不以怒,使群臣盡其武。

 

是故去智而有明,去賢而有功,去勇而有強。

 

君臣守職,百官有常,因能而使之,是謂習常。

 

故曰:寂乎其無位而處,漻乎莫得其所。

 

明君無爲於上,君臣竦懼乎下。

 

明君之道,使智者盡其慮,而君因以斷事,故君不躬于智;

賢者勑其材,君因而任之,故君不躬於能;

有功則君有其賢,有過則臣任其罪,故君不躬於名。

 

是故不賢而爲賢者師,不智而爲智者正。

 

臣有其勞,君有其成功,此之謂賢主之經也。

 

道在不可見,用在不可知君;

虛靜無事,以暗見疵。

 

見而不見,聞而不聞,知而不知。

 

知其言以往,勿變勿更,以參合閱焉。

 

官有一人,勿令通言,則萬物皆盡。

 

函掩其跡,匿有端,下不能原;

去其智,絕其能,下不能意。

 

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,謹執其柄而固握之。

 

絕其望,破其意,毋使人欲之,不謹其閉,不固其門,虎乃將在。

 

不慎其事,不掩其情,賊乃將生。

 

弑其主,代其所,人莫不與,故謂之虎。

 

處其主之側爲奸臣,聞其主之忒,故謂之賊。

 

散其黨,收其餘,閉其門,奪其輔,國乃無虎。

 

大不可量,深不可測,同合刑名,審驗法式,擅爲者誅,國乃無賊。

 

是故人主有五壅:臣閉其主曰壅,臣制財利曰壅,臣擅行令曰壅,臣得行義曰壅,臣得樹人曰壅。

 

臣閉其主,則主失位;

臣制財利,則主失德;

行令,則主失制;

臣得行義,則主失明;臣得樹人,則主失黨。

 

此人主之所以獨擅也,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。

 

人主之道,靜退以爲寶。

 

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,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。

 

是以不言而善應,不約而善增。

 

言已應,則執其契;

事已增,則操其符。

 

符契之所合,賞罰之所生也。

 

故群臣陳其言,君以其主授其事,事以責其功。

 

功當其事,事當其言,則賞;

功不當其事,事不當其言,則誅。

 

明君之道,臣不得陳言而不當。

 

是故明君之行賞也,暖乎如時雨,百姓利其澤;

其行罰也,畏乎如雷霆,神聖不能解也。

 

故明君無偷賞,無赦罰。

 

賞偷,則功臣墯其業;

赦罰,則奸臣易爲非。

 

是故誠有功,則雖疏賤必賞;

誠有過,則雖近愛必誅。

 

疏賤必賞,近愛必誅,則疏賤者不怠,而近愛者不驕也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6

有度第六  

 

國無常強,無常弱。

 

奉法者強,則國強;

奉法者弱,則國弱。

 

荊莊王並國二十六,開地三千裏;

莊王之氓社稷也,而荊以亡。

 

齊桓公並國三十,啓地三千裏;

桓公之氓社稷也,而齊以亡。

 

燕襄王以河爲境,以薊爲國,襲涿、方城,殘齊,平中山,有燕者重,無燕者輕;

襄王之氓社稷也,而燕以亡。

 

魏安釐王攻燕救趙,取地河東;

攻盡陶、魏之地;

加兵于齊,私平陸之都;

攻韓拔管,勝於淇下;睢陽之事,荊軍老而走;

蔡、召陵之事,荊軍破;

兵四布於天下,威行於冠帶之國;

安釐王死而魏以亡。

 

故有荊莊、齊桓公,則荊、齊可以霸;

有燕襄、魏安釐,則燕、魏可以強。

 

今皆亡國者,其群臣官吏皆務所以亂而不務所以治也。

 

其國亂弱矣,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,則是負薪而救火也,亂弱甚矣!

 

故當今之時,能去私曲就公法者,民安而國治;

能去私行行公法者,則兵強而敵弱。

 

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,加以群臣之上,則主不可欺以詐僞;

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,以聽遠事,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。

 

今若以譽進能,則臣離上而下比周;

若以黨舉官,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。

 

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。

 

以譽爲賞,以毀爲罰也,則好賞惡罰之人,釋公行,行私術,比周以相爲也。

 

忘主外交,以進其與,則其下所以爲上者薄也。

 

交衆、與多,外內朋黨,雖有大過,其蔽多矣。

 

故忠臣危死于非罪,奸邪之臣安利於無功。

 

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,則良臣伏矣;

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,則奸臣進矣。

 

此亡之本也。

 

若是,則群臣廢慶法而行私重,輕公法矣。

 

數至能人之門,不一至主之廷;

百慮私家之便,不一圖主之國。

 

屬數雖多,非所尊君也;

百官雖具,非所以任國也。

 

然則主有人主之名,而實托於群臣之家也。

 

故臣曰:亡國之廷無人焉。

 

廷無人者,非朝廷之衰也;

家務相益,不務厚國;

大臣務相尊,而不務尊君;

小臣奉祿養交,不以官爲事。

 

此其所以然者,由主之不上斷於法,而信下爲之也。

 

故明主使法擇人,不自舉也;

使法量功,不自度也。

 

能者不可弊,敗者不可飾,譽者不能進,非者弗能退,則君臣之間明辯而易治,故主讎法則可也。

 

賢者之爲人臣,北面委質,無有二心。

 

朝廷不敢辭賤,軍旅不敢辭難;

順上之爲,從主之法,虛心以待令,而無是非也。

 

故有口不以私言,有目不以私視,而上盡制之。

 

爲人臣者,譬之若手,上以修頭,下以修足;

清暖寒熱,不得不救;

鏌鋣傳體,不敢弗搏慼,無私賢哲之臣,無私事能之士。

 

故民不越鄉而交,無百裏之感。

 

貴賤不相逾,愚智提衡而立,治之至也。

 

今夫輕爵祿,易去亡,以擇其主,臣不謂廉。

 

詐說逆法,倍主強諫,臣不謂忠。

 

行惠施利,收下爲名,臣不謂仁。

 

離俗隱居,而以詐非上,臣不謂義。

 

外使諸候,內耗其國,伺其危險之陂,以恐其主曰;

交非我不親,怨非我不解。

 

而主乃信之,以國聽之。

 

卑主之名以顯其身,毀國之厚以利其家,臣不謂智。

 

此數物者,險世之說也,而先王之法所簡也。

 

先王之法曰:臣毋或作威,毋或作利,從王之指;

無或作惡,從王之路。

 

古者世治之民,奉公法,廢私術,專意一行,具以待任。

 

夫爲人主而身察百官,則日不足,力不給。

 

且上用目,則下飾觀;上用耳,則下飾聲;上用慮,則下繁辭。

 

先王以三者爲不足,故舍己能而因法數,審賞罰。

 

先王之所守要,故法省而不侵。

 

獨制四海之內,聰智不得用其詐,險躁不得關其佞,奸邪無所依。

 

遠在千裏外,不敢易其辭;

勢在郎中,不敢蔽善飾非;

朝廷群下,直湊單微,不敢相逾越。

 

故治不足而日有餘,上之任勢使然之。

 

夫人臣之侵其主也,如地形焉,即漸以往,使人主失端,東西易面而不自知。

 

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。

 

故明主使其群臣不遊意於法之外,不爲惠於法之內,動無非法。

 

峻法,所以淩過遊外私也;

嚴刑,所以遂令懲下也。

 

威不貳錯,制不共門。

 

威、制共,則衆邪彰矣;

法不信,則君行危矣;

刑不斷,則邪不勝矣。

 

故曰:巧匠目意中繩,然必先以規矩爲度;

上智捷舉中事,必以先王之法爲比。

 

故繩直而枉木斷,準夷而高科削,權衡縣而重益輕,鬥石設而多益少。

 

故以法治國,舉措而已矣。

 

法不阿貴,繩不撓曲。

 

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辭,勇者弗敢爭。

 

刑過不辟大臣,賞善不遺匹夫。

 

故矯上之失,詰下之邪,治亂決繆,絀羨齊非,一民之軌,莫如法。

 

厲官威名,退淫殆,止詐僞,莫如刑。

 

刑重,則不敢以貴易賤;

法審,則上尊而不侵。

 

上尊而不侵,則主強而守要,故先王貴之而傳之。

 

人主釋法用私,則上下不別矣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7

二柄第七  

 

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,二柄而已矣。

 

二柄者,刑德也。

 

何謂刑德?

 

曰:殺戮之謂刑,慶賞之謂德。

 

爲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,故人主自用其刑德,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。

 

故世之奸臣則不然,所惡,則能得之其主而罪之;

所愛,則能得之其主而賞之;

今人主非使賞罰之威利出於已也,聽其臣而行其賞罰,則一國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,歸其臣而去其君矣。

 

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。

 

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,爪牙也。

 

使虎釋其爪牙而使狗用之,則虎反服於狗矣。

 

人主者,以刑德制臣者也。

 

今君人者釋其刑德而使臣用之,則君反制於臣矣。

 

故田常上請爵祿而行之群臣,下大鬥斛而施于百姓,此簡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,故簡公見弑。

 

子罕謂宋君曰:夫慶賞賜予者,民之所喜也,君自行之;

殺戮刑罰者,民之所惡也,臣請當之。

 

於是宋君失刑百子罕用之,故宋君見劫。

 

田常徒用德而簡公弑,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。

 

故今世爲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,則是世主之危甚於簡公、宋君也。

 

故劫殺擁蔽之,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,而不危亡者,則未嘗有也。

 

人主將欲禁奸,則審合刑名者,言異事也。

 

爲人臣者陳而言,君以其言授之事,專以其事責其功。

 

功當其事,事當其言,則賞;

功不當其事,事不當其言,則罰。

 

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則罰,非罰小功也,罰功不當名也;

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罰,非不說于大功也,以爲不當名也害甚于有大功,故罰。

 

昔者韓昭候醉而寢,典冠者見君之寒也,故加衣於君之上,覺寢而說,問左右曰:

 

誰加衣者?

 

左右對曰:典冠。

 

君因兼罪典衣與典冠。

 

其罪典衣,以爲失其事也;

其罪典冠,以爲越其職也。

 

非不惡寒也,以爲侵官之害甚於寒。

 

故明主之畜臣,臣不得越官而有功,不得陳言而不當。

 

越官則死,不當則罪。

 

守業其官,所言者貞也,則群臣不得朋黨相爲矣。

 

人主有二患:任賢,則臣將乘於賢以劫其君;

妄舉,則事沮不勝。

 

故人主好賢,則群臣飾行以要群欲,則是群臣之情不效;

群臣之情不效,則人主無以異其臣矣。

 

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;

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;

齊桓公妒外而好內,故豎刁自宮以治內;

桓公好味,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;

燕子噲好賢,故子之明不受國。

 

故君見惡,則群臣匿端;

君見好,則群臣誣能。

 

人主欲見,則群臣之情態得其資矣。

 

故子之托於賢以奪其君者也,豎刁、易牙,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。

 

其卒,子噲以亂死,桓公蟲流出戶而不葬。

 

此其故何也?

 

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。

 

人臣之情非必能愛其君也,爲重利之故也。

 

今人主不掩其情,不匿其端,而使人臣有緣以侵其主,則群臣爲子之、田常不難矣。

 

故曰:去好去惡,群臣見素。

 

群臣見素,則大君大蔽矣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19

揚榷第八  

 

天有大命,人有大命。

 

夫香美脆味,厚酒肥肉,甘口而疾形;

曼理皓齒,說情而捐精。

 

故去甚去泰,身乃無害。

 

權不欲見,素無爲也。

 

事在四方,要在中央。

 

聖人執要,四方來效。

 

虛而待之,彼自以之。

 

四海既藏,道陰見陽。

 

左右既立,開門而當。

 

勿變勿易,與二俱行。

 

行之不已,是謂履理也。

 

夫物者有所宜,材者有所施,各處其宜,故上下無爲。

 

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,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
 

上有所長,事乃不方。

 

矜而好能,下之所欺:

 

辯惠好生,下因其材。

 

上下易用,國故不治。

 

用一之道,以名爲首,名正物定,名倚物徒。

 

故聖人執一以靜,使名自命,令事自定。

 

不見其采,下故素正。

 

因而任之,使自事之;

因而予之,彼將自舉之;

正與處之,使皆自定之。

 

上以名舉之,不知其名,複修其形。

 

形名參同,用其所生。

 

二者誠信,下乃貢情。

 

謹修所事,待命于天,毋失其要,乃爲聖人。

 

聖人之道,去智與巧。

 

智巧不去,難以爲常。

 

民人用之,其身多殃;

主上用之,其國危亡。

 

因天之道,反形之理,督參鞠之,終則有始。

 

虛以靜後,未嘗用己。

 

凡上之患,必同其端;

信而勿同,萬民一從。

 

夫道者,弘大而無形;

德者,核理而普至。

 

至於群生,斟酌用之,萬物皆盛,而不與其甯。

 

道者,下周於事,因稽而命,與時生死。

 

參名異事,通一同情。

 

故曰:道不同於萬物,德不同於陰陽,衡不同於輕重,繩不同於出入,和不同於燥濕,君不同於群臣。

 

--凡此六者,道之出也。

 

道無雙,故曰一。

 

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。

 

君臣不同道,下以名禱。

 

君操其名,臣效其形,形名參同,上下和調也。

 

凡聽之道,以其所出,反以爲之入。

 

故審名以定位,明分以辯類。

 

聽言之道,溶若甚醉。

 

脣乎齒乎,吾不爲始乎;

齒乎脣乎,愈惛々乎。

 

彼自離之,吾因以知之;

是非輻湊,上不與構。

 

虛靜無爲,道之情也;

三伍比物,事之形也。

 

三之以比物,伍之以合虛。

 

根幹不革,則動洩不失矣。

 

動之溶之,無爲而攻之。

 

喜之,則多事;惡之,則生怨。

 

故去喜去惡,虛心以爲道舍。

 

上不與共之,民乃寵之;

上不與義之,使獨爲之。

 

上固閉內扃,從室視庭,咫尺已具,皆之其處。

 

以賞者賞,以刑者刑,因其所爲,各以自成。

 

善惡必及,孰敢不信?

 

規矩既設,三隅乃列。

 

主上不神,下將有因;

其事不當,下考其常。

 

若天若地,是謂累解;

若地若天,孰疏孰親?

 

能象天地,是謂聖人。

 

欲治其內,置而勿親;

欲治其外,宮置一人;

不使自恣,安得移並?

 

大臣之門,唯恐多人。

 

凡治之極,下不能得。

 

周合刑名,民乃守職;

去此更求,是謂大惑。

 

猾民愈衆,奸邪滿側。

 

故曰:毋富人而貸焉,毋貴人而逼焉;

毋專信一人而失其都國焉;

腓大於股,難以趣走。

 

主失其神,虎隨其後。

 

主上不知,虎將爲狗。

 

主不蚤止,狗益無已。

 

虎成其群,以弑其母。

 

爲主而無臣,奚國之有?

 

主施其法,大虎將怯;

主施其刑,大虎自甯。

 

法制苟信,虎化爲人,複反其真。

 

欲爲其國,必伐其聚;

不伐其聚,彼將聚衆。

 

欲爲其地,必適其賜;

不適其賜,亂人求益。

 

彼求我予,假仇人斧;

假之不可,彼將用之以伐我。

 

黃帝有言曰:上下一日百戰。

 

下匿其私,用試其上;

上操度量,以割其下。

 

故度量之立,主之寶也;

黨與之具,臣之寶也。

 

臣之所不弑其君者,黨與不具也。

 

故上失扶寸,下得尋常。

 

有國君,不大其都;

有道之臣,不貴其家。

 

有道之君,不貴其臣;

貴之富之,彼將代之。

 

備危恐殆,急置太子,禍乃無從起。

 

內索出圉,必身自執其度量。

 

厚者虧之,薄者靡之。

 

虧靡有量,毋使民比周,同欺其上。

 

虧之若月,靡之若熱。

 

簡令謹誅,必盡其罰。

 

毋弛而弓,一棲兩雄,其鬥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20

八奸第九  

 

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術:

 

一曰同床,二曰在旁,三曰父兄,四曰養殃,五曰民萌,六曰流行,七曰威強,八曰四方。

 

何謂同床?

 

曰:貴夫人,愛孺子,便僻好色,此人主之所惑也。

 

托于燕處之虞,乘醉飽之時,而求其所欲,此必聽之術也。

 

爲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,使惑其主,此之謂同床。

 

二曰在旁。

 

何謂在謗?

 

曰:優笑侏儒,左右近習,此人主未命而唯唯,未使而諾諾,先意承旨,觀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。

 

此皆俱進俱退,皆應皆對,一辭同軌以移主心者也。

 

爲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玩好,外爲之行不法,使之化其主,此之謂在旁。

 

三曰父兄。

 

何謂父兄?

 

曰:側室公子,人主之所親愛也;

大臣廷吏,人主之所與度計也。

 

此皆盡力畢議,人主之所必聽也。

 

爲人臣者事公子側室以音聲子女,收大臣延吏以辭言,處約言事,事成則進爵益祿,以勸其心,犯其主,此之謂父兄。

 

四曰養殃。

 

何謂養殃?

 

曰:人主樂美宮室台池,好飾子女狗馬以娛其心,此人主之殃也。

 

爲人臣者盡民力以美宮室台池,重賦斂以飾子女狗馬,以娛其主而亂其心,從其所欲,而樹私利其間,此謂養殃。

 

五曰民萌。

 

何謂民萌?

 

曰:爲人臣者散公財以說民人,行小惠以取百姓,使朝廷市井皆勸權譽己,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,此之謂民萌。

 

六曰流行。

 

何謂流行?

 

曰:人主者,固壅其言談,希於聽論議,易移以辯說。

 

爲人臣者求諸候之辯士,養國中之能說者,使之以語其私。

 

爲巧文之言,流行之辭,示之以利勢,懼之以患害,施屬虛辭以壞其主,此之謂流行。

 

七曰威強。

 

何謂威強?

 

曰:君人者,以群臣百姓爲威強者也。

 

群臣百姓之所善,則君善之;

非群臣百姓之所善,則君不善之。

 

爲人臣者,聚帶劍之客,養必死之士,以彰其威,明焉己者必利,不爲己者必死,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,此之謂威強。

 

八曰四方。

 

何謂四方?

 

曰:君人者,國小,則事大國;

兵弱,則畏強兵。

 

大國之所索,小國必聽;

強兵之所加,弱兵必服。

 

爲人臣者,重賦斂,盡府庫,虛其國以事大國,而用其威求誘其君;

甚者舉兵以聚邊境而制斂于內,薄者數內大使以震其君,使之恐懼,此之謂四方。

 

凡此八者,人臣之所以道成奸,世主所以壅劫,失其所有也,不可不察焉。

 

明君之於內也,娛其色而不行其謁,不使私請。

 

其於左右也,使其身必責其言,不使益辭。

 

其于父兄大臣也,聽其言也必使以罰任於後,不令妄舉。

 

其於觀東玩好也,必令之有所出,不使擅進擅退,不使群臣虞其意。

 

其于德施也,縱禁財,發墳倉,利於民者,必出於君,不使人臣私其德。

 

其於說議也,稱譽者所善,毀疵者所惡,必實其能,察其過,不使群臣相爲語。

 

其於勇力之士也,軍旅之功無逾賞,邑鬥之勇無赦罪,不使群臣行私財。

 

其于諸候之求索也,法則聽之,不法則距之。

 

則謂亡君者,非莫有其國也,而有之者,皆非己有也。

 

令臣以外爲制於內,則是君人者亡也。

 

聽大國爲救亡也,而亡亟於不聽,故不聽。

 

群臣知不聽,則不外諸候,諸候知不聽,則不受臣之誣其君矣。

 

明主之爲官職爵祿也,所以進賢材勸有功也。

 

故曰:賢材者處厚祿任大官;

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。

 

官賢者量其能,賦祿者稱其功。

 

是以賢者不誣能以事其主,有功者樂進其業,故事成功立,今則不然,不課賢不肖,不論有功勞,用諸候之重,聽左右之謁,父兄大臣上請爵祿於上,而下賣之以收財利及以樹私黨。

 

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爲貴,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。

 

功勞之臣不論,官職之遷失謬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24

十過第十  

 

十過:

 

一曰行小忠,則大忠之賊也。

 

二曰顧小利,則大利之殘也。

 

三曰行僻自用,無禮諸候,則亡身之至也。

 

四曰不務聽治而好五音,則窮身之事也。

 

五曰貪愎喜利,則滅國殺身之本也。

 

六曰耽於女樂,不顧國政,則亡國之禍也。

 

七曰離內遠遊而忽於諫士,則危身之道也。

 

八曰過而不聽于忠臣,而獨行其意,則滅高名爲人笑之始也。

 

九曰內不量力,外恃諸候,則削國之患也。

 

十曰國小無禮,不用諫臣,則絕世之勢也。

 

奚謂小忠?

 

昔者楚共王與晉厲公戰于鄢陵,楚師敗,而共王傷其目。

 

酣戰之時,司馬之反渴而求飲,豎穀陽操觴酒而進之。

 

子反曰:嘻!,退,酒也。

 

陽曰:非酒也。

 

子反受而飲之。

 

子反之爲人也,嗜酒,而甘之,弗能絕於口,而醉。

 

戰既罷,共王欲戰,令人召司馬子反,司馬子反辭以心疾。

 

共王駕而自往,入其幄中,聞酒臭而還,曰:今日之戰,不穀親傷。

 

所恃者,司馬也,而司馬又醉如此,是亡楚國之社稷而不恤吾衆也。

 

不穀無複戰矣。

 

於是還師而去,斬司馬子反以爲大戮。

 

故豎陽之進酒,不以仇子反也,其心忠愛之而適足以殺之。

 

故曰:行小忠,則大忠之賊也。

 

奚謂顧小利?

 

昔者晉獻公欲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
 

荀息曰:君其以垂棘之璧與屈産之乘,賂虞公,求假道焉,必假我道。

 

君曰:垂棘之璧,吾先君之寶也;

屈産之乘,寡人之駿馬也。

 

若受吾幣不假之道,將奈何?

 

荀息曰:彼不假我道,必不敢受我。

 

若受我,而假我道,則是寶猶取之內府而藏之外府也,馬猶取之內廄而著之外廄也。

 

君勿尤。

 

君曰:諾。

 

乃使荀息以垂棘之璧與屈産之乘賂虞公而求假道焉。

 

虞公貪利其璧與馬而欲許之。

 

宮之奇諫曰:不可許。

 

夫虞之有虢也,如車之有輔。

 

輔依車,車亦依輔,虞、虢之勢正是也。

 

若假之道,則虢朝亡而虞夕從之矣。

 

不可,願勿許。

 

虞公弗聽,逐假之道。

 

荀息伐虢克之,還反處三年,與兵伐虞,又克之。

 

荀息牽馬操璧而報獻公,獻公說曰:璧則猶是也。

 

雖然,馬齒亦益長矣。

 

故虞公之兵殆而地削者,何也?

 

愛小利而不慮其害。

 

故曰:顧小利,則大利之殘也。

 

奚謂行僻?

 

昔者楚靈王爲申之會,宋太子後至,執而囚之;

狎徐君;拘齊慶封。

 

中射士諫曰:合諸候不可無禮,此存亡之機也。

 

昔者桀爲有戎之會而有糸昏叛之,紂爲黎丘之蒐而戎狄叛之,由無禮也。

 

君其圖之。

 

君不聽,遂行其其意。

 

居未期年,靈王南遊,群臣從而劫之。

 

靈王餓而死乾溪之上。

 

故曰:行僻自用,無禮諸候,則亡身之至也。

 

奚謂好音?

 

昔者衛靈公將之晉,至濮水之上,稅車而放馬,設舍以宿。

 

夜分,而聞鼓新聲者而說之。

 

他人問左右,盡報弗聞。

 

乃召師涓而告之,曰:有鼓新聲者,使人問左右,盡報弗聞。

 

其狀似鬼神,子爲我聽而寫之。

 

師涓曰:諾。

 

因靜坐撫琴而寫之。

 

師涓明日報曰:臣得之矣。

而未習也。

請複一宿習之。

 

靈公曰:諾。

 

因複留宿。

 

明日而習之,遂去之晉。

 

30晉平公觴之于施夷之台。

 

酒酣,靈公起。

 

公曰:有新聲,願請以示。

 

平公曰:善。

 

乃召師涓,令坐師曠之旁,援琴鼓之。

 

未終,師曠撫止之,曰:此亡國之聲,不可遂也。

 

平公曰:此道奚出?

 

師曠曰:此師延之所作,與紂爲靡靡之也。

 

及武王伐紂,師延東走,至於濮水而自投。

 

故聞此聲者,必于水之上。

 

先聞此聲者,其國必削,不可遂。

 

平公曰:寡人所好者,音也,子其使遂之。

 

師涓鼓動究之。

 

平公問師曠曰:此所謂何聲也?

 

師曠曰:此所謂清商也。

 

公曰:清商固最悲乎?

 

師曠曰:不如清徵。

 

公曰:清徵可得而聞乎?

 

師曠曰:不可。

 

古之聽清徵者,皆有德義之君也。

 

今吾君德薄,不足以聽。

 

平公曰:寡人之所好者,音也,願試聽之。

 

師曠不得已,援琴而鼓。

 

一奏之,有玄鶴二八,道南方來,集于郎門之垝;再奏之,而列。

 

三奏之,延頸而鳴,舒翼而舞,音中宮商之聲,聲聞於天。

 

平公大說,坐者皆喜。

 

平公提觴而起爲師曠壽,反坐而問曰:音莫悲於清徵乎?

 

師曠曰:不如清角。

 

平公曰:清角可得而聞乎?

 

師曠曰:不可。

 

昔者黃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,駕象車而六蛟龍,畢方並鎋,蚩尤居前,風伯進掃,雨師灑道,虎狼在前,鬼神在後,騰蛇伏地,鳳皇覆上,大合鬼神,作爲清角。

 

今吾君德薄,不足聽之。

 

聽之,將恐有敗。

 

平公曰:寡人老矣,所好者音也,願遂聽之。

 

師曠不得已而鼓之。

 

一奏之,有玄雲從西北方起;再奏之,大風至,大雨隨之,裂帷幕,破俎豆,隳廊瓦。

 

坐者散走,平公恐懼伏於廊室之間。

 

晉國大旱,赤地三年。

 

平公之身遂癃病。

 

故曰:不務聽治,而好五音不已,則窮身之事也。

 

奚謂貪愎?

 

昔者智伯瑤率趙、韓、魏而伐範、中行,滅之。

 

反歸,休兵數年。

 

因令人請地於韓。

 

韓康子欲勿與,段規諫曰:不可不與也。

 

夫知伯之爲人也,好利而驁愎。

 

彼來請地而弗與,則移兵於韓必矣。

 

君其與之。

 

與之彼狃,又將請地他國。

 

他國且有不聽,不聽,則知伯必加之兵。

 

如是,韓可以免於患而待其事之變。

 

康子曰:諾。

 

因令使者緻萬家之縣一於知鐵。

 

知伯說,又令人請地于魏。

 

宣子欲勿與,趙葭諫曰:彼請地於韓,韓與之。

 

今請地于魏,魏弗與,則是魏內自強,而外怒知伯也。

 

如弗予,其措兵于魏必矣。

 

不如予之。

 

宣子曰:諾。

 

因令人緻萬家之縣一于知伯。

 

知伯又令人之趙請蔡,臯狼之地,趙襄子弗與。

 

知伯因陰約韓、魏將以伐趙。

 

襄子召張孟談而告之曰:夫知伯之爲人也,陽親而陰疏。

 

三使韓、魏而寡人不與焉,其措兵於寡人必矣。

 

今吾安居而可?

 

張孟談曰:夫董閼於,簡主之才臣也,其治晉陽,而尹鐸循之,其餘教猶存,君其定居晉陽而已矣。

 

君是曰:諾。

 

乃召延陵生,令將車騎先至晉陽,君因從之。

 

君至,而行其城郭及五官之藏。

 

城郭不治,倉無積粟,府無儲錢,庫無甲兵,邑無守具。

 

襄子懼,乃召張孟談曰:寡人行城郭及五官之藏,皆不備具,吾將何以應敵。

 

 

張孟談曰:臣聞聖人之治,藏於民,不藏於府庫,務修其教,不治城郭。

 

君其出令,令民自遺三年之食,有餘粟者入之倉;

遺三年之用,有餘錢者入之府;

遺有奇人者使治城郭之繕。

 

君夕出令,明日,倉不容粟,府無積錢。

 

庫不受甲兵。

 

居五日而城郭已治,守備已具。

 

君召張孟談而問之曰:

 

吾城郭已治,守備已具。

 

錢粟已足,甲兵有餘。

 

吾奈無箭何?

 

張孟談曰:臣聞董子之治晉陽也,公宮之垣皆以荻蒿楛楚牆之,其楛高至於丈,君發而用之。

 

於是發而試之,其堅則雖簵之勁弗能過也。

 

君曰:箭已足矣,奈無金何?

 

張孟談曰:臣聞董子之治晉陽也,公宮令舍之堂,皆以煉銅爲柱質。

 

君發而用之。

 

於是發而用之,有餘金矣。

 

號令已定,守備已具。

 

三國之兵果至。

 

至則乘晉陽之城,遂戰。

 

三月弗能拔。

 

因舒軍而圍之,決晉陽之水以灌之。

 

圍晉陽三年。

 

城中巢居而處,懸釜而炊,財食將盡,士大夫羸病。

 

襄子謂張孟談曰:糧食匱,財力盡,士大夫羸病,吾恐不能守矣!

欲以城下,何國之可下?

 

張孟談曰:臣聞之:'亡弗能存,危弗能安,則無爲貴智矣。'

君釋此計者。

 

臣請試潛行而出,見韓、魏之君。

 

張孟談見韓、魏之君曰:臣聞:'亡齒寒。'

今知伯率二君而伐趙,趙將亡矣。

 

趙亡,則二君爲之次。

 

二君曰:我知其然也。

 

雖然,知伯之爲人也中,粗而少親。

 

我謀而覺,則其禍必至矣。

 

爲之奈何?

 

張孟談曰:謀出二君之口而入臣之耳,人莫之知也。

 

二君因與張孟談約三軍之反,與之期日。

 

夜遣孟談入晉陽,以報二君之反。

 

襄子迎孟談而再拜之,且恐且喜。

 

二君以約遣張孟談,因朝知伯而出,遇智過於轅門之外。

 

智過怪其色,因入見知伯曰:二君貌將有變。

 

君曰:何如?

 

曰:其行矜而意高,非他時節也,君不如先之。

 

君曰:吾與二主約謹矣,破趙而三分其地,寡人所以親之,必不侵欺。

 

兵之著於晉陽三年,今旦暮將拔之而饗其利,何乃將有他心?

 

必不然。

 

子釋勿憂,勿出於口。

 

明旦,二主又朝而出,複見智過於轅門。

 

智過入見曰:君以臣之言告二主乎?

 

君曰:何以知之?

 

曰:今日二主朝而出,見臣而其色動,而視屬臣。

 

此必有變,君不如殺之。

 

君曰:子置勿複言。

 

智過曰:不可,必殺之。

 

若不能殺,遂親之。

 

君曰;親之奈何?

 

智過曰:魏宣子謀臣曰趙葭,韓康子之謀臣曰段規,此皆能移其君之計。

 

君與其二君約:破趙國,因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。

 

如是,則二主之心可以無變矣。

 

知伯曰:破趙而三分其地,又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,則吾所得者少。

 

不可。

 

智過見其言之不聽也,出,因更其族爲輔氏。

 

至於期日之夜,趙氏殺其守堤之吏而決其水灌知伯軍。

 

知伯軍救水而亂,韓、魏翼而擊之,襄子將卒犯其前,大敗知伯之軍而擒知伯。

 

知伯身死軍破,國分爲三,爲天下笑。

 

故曰:貪愎好利,則滅國殺身之本也。

 

奚謂耽於女樂?

 

昔者戎王使由餘聘于秦,穆公問之曰:寡人嘗聞道而未得目見之也,原聞古之明主得國失國常何以?

 

由餘對曰:臣嘗得聞之矣,常以儉得之,以奢失之。

 

穆公曰:寡人不辱而問道於子,子以儉對寡人何也?

 

由餘對曰:臣聞昔者堯有天下,飯於土簋,飲於土鉶。

 

其地南至交趾,北至幽都,東西至日月所出入者,莫不實服。

 

堯禪天下,虞舜受之,作爲食器,斬山木而財子,削鋸修其跡,流漆墨其上,輸之於宮以爲食器。

 

諸候以爲益侈,國之不服者十三。

 

舜禪天下而傳之于禹,禹作爲祭器,墨染其外,而硃畫書其內,縵帛爲茵,將席頗緣,觸酌有采,而樽俎有飾。

 

此彌侈矣,而國之不服者三十三。

 

夏後氏沒,殷人受之,作爲大路,而建旒九,食器雕琢,觴酌刻鏤,白壁堊墀,茵席雕文。

 

此彌侈矣,而國之不服者五十三。

 

君子皆知文章矣,而欲服者彌少。

 

臣故曰:儉其道也。

 

由餘出,公乃召內史廖而告之,曰:寡人:'聞鄰國有聖人,敵國之憂也。

'今由餘,聖人也,寡人患之,吾將餘何?

 

內史廖曰:臣聞戎王之居,僻陋而道遠,未聞中國之聲。

 

君其遣之女樂,以亂其政,而後爲由餘請期,以疏其諫。

 

彼君臣有間而後可圖也。

 

君曰:諾。

 

乃使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遣戎王,因爲由餘請期。

 

戎王許諾,見其女樂而說之,設酒張飲,日以聽樂,終幾不遷,牛馬半死。

 

由餘歸,因諫戎王,戎王弗聽,由餘遂去之秦。

 

秦穆公迎而拜之上卿,問其兵勢與其地形。

 

既以得之,舉兵而伐之,兼國十二,開地千裏。

 

故曰:耽於女樂,不顧國政,則亡國之禍也。

 

奚謂離內遠遊?

 

昔者齊景公遊於海而樂之。

 

號令諸大夫曰:言歸者死。

 

顔涿聚曰:君遊海而樂之,奈臣有圖國者何?

 

君雖樂之,將安得。

 

齊景公曰:寡人布令曰'言歸者死',今子犯寡人之令。

 

援戈將擊之。

 

顔涿聚曰:昔桀殺關龍逢而紂殺王子比幹,今君雖殺臣之身以三之可也。

 

臣言爲國,非爲身也。

 

延頸而前曰:君擊之矣!

君乃釋戈趣駕而歸。

 

至三日,而聞國人有謀不內齊景公者矣。

 

齊景公所以遂有齊國者,顔涿聚之力地。

 

故曰:離內遠遊,則危身之道也。

 

奚謂過而不聽于忠臣?

 

昔者齊桓公九合諸候,一匡天下,爲五伯長,管仲佐之。

 

管仲老,不能用事,休居於家。

 

桓公從而問之曰:仲父家居有病,即不幸而不起此病,政安遷之?

 

管仲曰:臣老矣,不可問也。

 

雖然,臣聞之,知臣莫若君,知子莫若父。

 

君其試以心決之。

 

君曰:鮑叔牙何如?

 

管仲曰:不可。

 

鮑叔牙爲人,剛愎而上悍。

 

剛則犯民以暴,愎則不得民心,悍則下不爲用。

 

其心不懼,非霸者之佐也。

 

公曰:然則豎刁何如?

 

管仲曰:不可。

 

夫人之情莫不愛其身。

 

公妒而好內,豎刁自獖以爲治內。

 

其身不愛,又安能愛君?

 

公曰:然,則術公子開方何如?

 

管仲曰:不可。

 

齊、衛之間不過十日之行,開方爲事君,欲適君之故,十五年不歸見其父母,此非人情也。

 

其父母之不親也,又能親君乎?

 

公曰:然則易牙何?

 

管仲曰:不可。

 

夫易牙爲君主味。

 

君之所未嘗食唯人肉耳,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,君所知也。

 

人之情莫不愛其子,今蒸其子以爲膳於君,其子弗愛,又安能愛君乎?

 

公曰:然則孰可?

 

管仲曰:隰朋可。

 

其爲人也,堅中而廉外,少欲而多信。

 

夫堅中,則足以爲表;

廉外,則可以大任;

少欲,則能臨其衆;

多信,則能親鄰國。

 

此霸者之佐也,君其用之。

 

君曰:諾。

 

居一年餘,管仲死,君遂不用隰朋而與豎刁。

 

刁蒞事三年,桓公南遊堂阜,豎刁率易牙、衛公子開方及大臣爲亂。

 

桓公渴餒而死南門之寢、公守之室,身死三月不收,蟲出於戶。

 

故桓公之兵橫行天下,爲五伯長,卒見弑於其臣,而滅高名,爲天下笑者,何也?

 

不用管仲之過也。

 

故曰:過而不聽于忠臣,獨行其意,則滅其高名爲人笑之始也。

 

奚謂內不量力?

 

昔者秦之攻宜陽,韓氏急。

 

公仲朋謂韓君曰:與國不可恃也,豈如因張儀爲和于秦哉!

因賂以名都而南與伐楚,是患解于秦而害交于楚也。

 

公曰:善。

 

乃警公仲之行,將西和秦。

 

楚王聞之,懼,召陳軫而告之曰:韓朋將西和秦,今將奈何?

 

陳軫曰:秦得韓之都一,驅其練甲,秦、韓爲一以南鄉楚,此秦王之所以廟祠而求也,其爲楚害必矣。

 

王其趣發信臣,多其車,重其幣,以奉韓曰:'不穀之國雖小,卒已悉起,願大國之信意于秦也。

 

因願大國令使者入境視楚之起卒也。

 

'韓使人之楚,楚王因發車騎,陳之下路,謂韓使者曰:報韓君,言弊邑之兵今將入境矣。

 

使者還報韓君,韓君大大悅,止公仲。

 

公仲曰:不可。

 

夫以實害我者,秦也;

以名救我者,楚也。

 

聽楚之虛言而輕強秦之實禍,則危國之本也。

 

韓君弗聽。

 

公仲怒而歸,十日不朝。

 

宜陽益急,韓君令使者趣卒于楚,冠蓋相望而卒無至者。

 

宜陽果拔,爲諸候笑。

 

故曰:內不量力,外恃諸候者,則國削之患也。

 

奚謂國小無禮?

 

昔者晉公子重耳出亡,過于曹,曹君袒裼而觀之。

 

釐負羈與叔瞻侍于前。

 

叔瞻謂曹君曰:臣觀晉公子,非常人也。

 

君遇之無禮,彼若有時反國而起兵,即恐爲曹傷,君不如殺之。

 

曹君弗聽。

 

釐負羈歸而不樂,其妻問之曰:公從外來而有不樂之色,何也?

 

負羈曰:吾聞之,有福不及,禍來連我。

 

今日吾君召晉公子,其遇之無禮。

 

我與在前,吾是以不樂。

 

其妻曰:吾觀晉公子,萬乘之主也;

其左右從者,萬乘之相也。

 

今窮而出亡過于曹,曹遇之無禮。

 

此若反國,必誅無禮,則曹其首也。

 

子奚不先自貳焉。

 

負羈曰:諾。

 

盛黃金於壺,充之以餐,加璧其上,夜令人遺公子。

 

公子見使者,再拜,受其餐而辭其璧。

 

公子自曹入楚,自楚入秦。

 

入秦三年,秦穆公召群臣而謀曰:

 

昔者晉獻公與寡人交,諸候莫弗聞。

 

獻公不幸離群臣,出入十年矣。

 

嗣子不善,吾恐此將仿令其宗廟不祓陰而社稷不血食也。

 

如是弗定,則非與人交之道。

 

吾欲輔重耳而入之晉,何如?

 

群臣皆曰:善。

 

公因起卒,革車五百乘,疇騎二千,步卒五萬,輔重耳入之於晉,立爲晉君。

 

重耳即位三年,舉兵而伐曹矣。

 

因令人告曹君曰:懸叔瞻而出之,我且殺而以爲大戮。

 

又令人告釐負羈曰:軍旅薄城,吾知子不違也。

 

其表子之閭,寡人將以爲令,令軍勿敢犯。

 

曹人聞之,率其親戚而保釐負羈之閭者七百餘家。

 

此禮之所用也。

 

故曹,小國也,而迫于晉、楚之間,其君之危猶累卵也,而以無禮蒞之,此所以絕世也。

 

故曰:國小無禮,不用諫臣,則絕世之勢也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26

孤憤第十一  

 

智術之士,必遠見而明察,不明察,不能燭私;

能法之士,必強毅而勁直,不勁直,不能矯奸。

 

人臣循令而從事,案法而治官,非謂重人也。

 

重人也者,無令而擅爲,虧法以利私,耗國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爲重人也。

 

智術之士明察,聽用,且燭重人之陰情;

能法之直到勁直,聽用,矯重人之奸行。

 

故智術能法之士用,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。

 

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,不可兩存之仇也。

 

當塗之人擅事要,則外內爲之用矣。

 

是以諸候不因,則事不應,故敵國爲之訟;

百官不因,則業不進,故群臣爲之用;

郎中不因,則不得近主,故左右爲之匿;

學士不因,則養祿薄禮卑,故學士爲之談也。

 

此四助者,邪臣之所以自飾也。

 

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,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,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。

 

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,希不信愛也,又且習故。

 

若夫即主心,同乎好惡,因其所自進也。

 

官爵貴重,朋黨又衆,而一國爲之訟。

 

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,非有所信愛之親,習故之澤也,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,是與人主相反也。

 

處勢卑賤,無黨孤特。

 

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,其數不勝也;

以新旅與習故爭,其數不勝也;

以反主意與同好惡爭,其數不勝也;

以輕賤與貴重爭,其數不勝也;

以一口與一國爭,其數不勝也。

 

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,以發數而又不得見;

當塗之人乘五勝之資,而旦暮獨說於前。

 

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,而人主奚時得悟乎?

 

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,法術之士焉得不危?

 

其可以罪過誣者,以公法而誅之;

其不可被以罪過者,以私劍而窮之。

 

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,不戮於吏誅,必死於私劍矣。

 

朋黨比周以弊主,言曲以使私者,必信於重人矣。

 

故其可以攻伐借者,以官爵貴之;

其不可藉以美名者,以外權重之之。

 

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,不顯於官爵,必重於外權矣。

 

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,不待見功而爵祿,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?

 

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?

 

故主上愈卑,私門益尊。

 

夫越雖國富兵強,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,曰:"非吾所得制也。"

 

今有國者雖地廣人衆,然而人主壅蔽,大臣專權,是國爲越也。

 

智不類越,而不智不類其國,不察其類者也。

 

人之所以謂齊亡者,非地與城亡也,呂氏弗制而田氏用之;

所以謂晉亡者,亦非地與城亡也,姬氏不制而六卿專之也。

 

今大臣執柄獨斷,而上弗知收,是人主不明也。

 

與死人同病者,不可生也;與亡國同事者,不可存也。

 

今襲跡於齊、晉,欲國安存,不可得也。

 

凡法術之難行也,不獨萬乘,千乘亦然。

 

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,人主于人有所智而聽之,因與左右論其言,是與愚人論智也;

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,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,因與左右論其行,是與不肖論賢也。

 

智者決策于愚人,賢士程行於不肖,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。

 

人臣之欲得官者,其修士且以精潔固身,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。

 

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,恃其精潔而更不能以枉法爲治,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、不聽請謁矣。

 

人主之左右,行非伯夷也,求索不得,貨賂不至,則精辯之功息,而毀誣之言起矣。

 

治辯之功制於近習,精潔之行決於毀譽,則修智之吏廢,則人主之明塞矣。

 

不以功伐決智行,不以三伍審罪過,而聽左右近習之言,則無能之士在廷,而愚汙之吏處官矣。

 

萬乘之患,大臣太重;千乘之患,左右太信;此人主之所公患也。

 

且人臣有大罪,人主有大失,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。

 

何以明之哉?

 

曰:主利在有能而任官,臣利在無能而得事;

主利在有勞而爵祿,臣利在無功而富貴;

主利在豪傑使能,臣利在朋黨用私。

 

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,主上卑而大臣重。

 

故主失勢而臣得國,主更稱蕃臣,而相室剖符。

 

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。

 

故當也之重臣,主變勢而得固寵者,十無二三。

 

是其故何也?

 

人臣之罪大也。

 

臣有大罪者,其行欺主也,其罪當死亡也。

 

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,必不從重人矣;

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,必不從重臣矣,是當塗者徒屬,非愚而不知患者,必汙而不避奸者也。

 

大臣挾愚汙之人,上與之欺主,下與之收利侵漁,朋黨比周,相與一口,惑主敗法,以亂士民,使國家危削,主上勞辱,此大罪也。

 

臣有大罪而主弗禁,此大失也。

 

使其主有大失於上,臣有大罪於下,索國之不亡者,不可得也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28

說難第十二  

 

凡說之難: 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,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,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。

 

凡說之難: 在知所說之心,可以吾說當之。

 

所說出於爲名高者也,而說之以厚利,則見下節而遇卑賤,必棄遠矣。

 

所說出於厚利者也,而說之以名高,則見無心而遠事情,必不收矣。

 

所說陰爲厚利而顯爲名高者也,而說之以名高,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;

說之以厚利,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。

 

此不可不察也。

 

夫事以密成,語以洩敗。

 

未必其身洩之也,而語及所匿之事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彼顯有所出事,而乃以成他故,說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。

又知其所以爲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夫異事而當,知者揣之外而得之,事洩於外,必以爲己也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周澤未渥也,而語極知,說行而有功,則德忘;

說不行而有敗,則見疑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貴人有過端,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貴人或得計而欲自以爲功,說者與知焉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強以其所不能爲,止以其所不能已,如此者身危。

 

故與之論大人,則以爲間己矣;

與之論細人,則以爲賣重。

 

論其所愛,則以爲借資;

論其所憎,則以爲嘗己也,徑省其說,則以爲不智而拙之;

米鹽博辯,則以爲多而交之。

 

略事陳意,則曰怯懦而不盡;

慮事廣肆,則曰草野而倨侮。

 

此說之難,不可不知也。

 

凡說之務,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。

 

彼有私急也,必以公義示而強之。

 

其意有下也,然而不能已,說者因爲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爲也。

 

其心有高也,而實不能及,說者爲之舉其過而見其惡,而多其不行也。

 

有欲矜以智能,則爲之舉異事之同類者,多爲之地,使之資說於我,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。

 

欲內相存之言,則必以美名明之,而微見其合於私利也。

 

欲陳危害之事,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於私患也。

 

譽異人與同行者,規異事與同計者。

 

有與同汙者,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;

有與同敗者,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。

 

彼自多其力,則毋以其難概之也;

自勇其斷,則無以其謫怒之;

自智其計,則毋以其敗躬之。

 

大意無所拂悟,辭言無所擊摩,然後極騁智辯焉。

 

此道所得,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。

 

伊尹爲宰,百裏奚爲虜,皆所以幹其上也。

 

此二人者,皆聖人也;

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,如此其汙也!

今以吾言爲宰虜,而可以聽用而振世,此非能仕之所恥也。

 

夫曠日離久,而周澤既渥,深計而不疑,引爭而不罪,則明割利害以緻其功,直指是非以飾其身,以此相持,此說之成也。

 

昔者鄭武公欲伐胡,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。

 

因問於群臣:吾欲用兵,誰可伐者?

 

大夫關其思對曰: 胡可伐。

 

武公怒而戮之,曰: 胡,兄弟之國也。子言伐之,何也?

 

胡君聞之,以鄭爲親己,遂不備鄭。

 

鄭人襲胡,取之。

 

宋有富人,天雨牆壞。

 

其子曰: 不築,必將有盜。

 

其鄰人之父亦雲。

 

暮而果大亡其財。

 

其家甚智其子,而疑鄰人之父。

 

此二人說者皆當矣,厚者爲戮,薄者見疑,則非知之難也,處知則難也。

 

故繞朝之言當矣,其爲聖人於晉,而爲戮于秦也,此不可不察。

 

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。

 

衛國之法: 竊駕君車者刖。

 

彌子瑕母病,人間往夜告彌子,彌子矯駕君車以出。

 

君聞而賢之,曰: 教哉!

爲母之故,亡其刖罪。

 

異日,與君遊於果圍,食桃而甘,不盡,以其半啖君。

 

君曰: 愛我哉!

亡其口味以啖寡人。

 

及彌子色衰愛弛,得罪於君,君曰: 是固嘗矯駕吾車,又嘗啖我以餘桃。

 

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,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,愛憎之變也。

 

故有愛於主,則智當而加親;

有贈于主,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。

 

故諫說談論之士,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。

 

夫龍之爲蟲也,柔可狎而騎也;

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,若人有嬰之者,則必殺人。

 

人主亦有逆鱗,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,則幾矣。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11-7 21:28
發表完畢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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