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俄文●蘇聯工業】 在列寧實行戰時共產主義時,曾經宣布工業國有化-從個別私有工業收歸國有開始,逐漸演變為全國不論大小工業,一概收歸國有。
列寧祇做到了工業所有權的轉移,而未收到工業生產的貢獻,因此時大小工業缺乏原料、燃料,以及工人離廠覓食,等於癱瘓。
實行新經濟政策以後,一部分工業開放民營,而且實行租賃制,外國資本家亦可投資,於是工業復甦,脫廠工人紛紛歸來,蘇聯不但在新經濟政策時期(西元一九二一~一九二八)使原有工業復業生產,而且創立一批新工業,為國家工業化奠立基礎。
史達林上臺,於一九二八年推出第一個五年計畫(一九二八~一九三三),以實行國家工業化為第一任務;
第二個五年計畫(一九三四~一九三八),以技術改造為首要,以實現蘇聯經濟獨立,不依靠西方為目標;
計畫實現之後,又推出第三個五年計畫(一九三九~一九四三),以「在最短歷史時期,趕上資本主義最發達的國家」為目標,到一九四一年被希特勒火擊破,所有過去工業建設,慘遭破壞。
戰爭期間,一面遷移西中部的工業設備到東部,另一面在東部及中亞細亞新建工業企業,維持軍火及民用需要。
戰爭末期得歐美援助,軍事方面的需要,緊張程度降低,在已收復的淪陷區內恢復工業生產。
戰後,凡紅軍所過之處,一面驅逐納粹,一面搶劫當地之生產設備,凡得自我國東北、德國及東歐各國之優良機器設備,悉數運回蘇聯安裝生產,故戰時所遭之浩劫,在第四、第五個五年計畫不到十年(一九四六~一九五五)已恢復到戰前之工業水準。
黑魯曉夫上臺,先在第六個五年計畫(一九五六~一九六○)中提出工業全盤機械化與自動化,復於一九五七年實行工業、建築業管理改革,最後在其二十年遠景計畫中(即新鋼之第二部分),提出工業的兩大目標:一、一九六一至一九七○年為第一階段,蘇聯工業大約增長一倍,並將超過美國目前工業生產之水平:二、一九七一至一九八○年為第二階段。
蘇聯工業的增長將不少於五倍,並將遠超過美國目前工業的總產量。
黑魯曉夫於一九六四年下臺。
其繼承人布里茲涅夫對於蘇聯工業之主要任務及總目標,秉持堅定,到一九八○年雖未完成新綱領規定之工業任務,但已有若干項做到。
而為全盤做到,則於一九八一年三月聯共第二十六次大會通過「蘇聯一九八一~一九八五及一九九○年期間經濟和社會發展基本方向」,等於是將新綱領再繼續十年,以達到預定的總目標。
(呂律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4838 |